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
QING TONG XIA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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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三次
会 议 文 件(8)
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青铜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少军
(2019年1月10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新时代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春华秋实满庭芳,沐风栉雨砥砺行。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市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司法办案与深化改革两轮齐转,以不变的初心和检察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过去的一年,我们凝心聚力顾大局,在服务平安青铜峡建设中体现时代使命和责任担当。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扣市委政府发展战略部署,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工作主攻方向,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合拍共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起诉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人,着力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妥善办理信访70件次,严格落实各项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制度,为自治区60周年大庆、吴忠市建市2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氛围。
——依法准确指控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和涉毒等犯罪,扎实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4件119人,提起公诉168件247人。其中批捕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犯罪7人,起诉14人;批捕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的多发性犯罪30人,起诉54人;批捕涉毒犯罪16人,起诉7人。审查逮捕监察委移送案件2件2人,审查起诉3件4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深挖彻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0人,提起公诉43人,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梁某某等17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张某等20人开设赌场、赌博、寻衅滋事案等一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案件。强化线索举报等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全力营造强大的扫黑除恶声势。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扎实开展“五个专项监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发出检察建议43件,监督相关部门恢复平整河堤6.5公里,清除违法堆放污染环境建筑垃圾、固体废物300余吨,收回生态恢复保证金80万元。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盗伐林木等犯罪7人。认真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0件286人,讨回农民工工资2万余元,75万余元欠款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为1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5.5万元,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过去的一年,我们提质增效强监督,在深耕检察主责主业中展现维护司法公正新作为。
——做实侦查及刑事审判检察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21人,撤案25件36人,追加起诉5人。严格证据审查,依法纠正漏捕17人,追诉遗漏罪行15人,排除非法证据8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件。向市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97件,采纳172件。办理抗诉案件2件3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已发回重审。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监督办公室,进一步引导规范侦查工作,拓宽监督途径,提升监督效果。更加重视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坚持理性平和抗辩,努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着力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坚持专项检查和法院检察官监督办公室电子卷宗评查相结合,全面强化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及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力度,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3件。向市法院和行政执法单位提出检察建议92件,均被采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做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深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开展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全市9个司法所17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情况进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2份,检察建议2份。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6份,进一步深化对财产刑执行的法律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办案单位对14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均被采纳。办理的马某某寻衅滋事案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设立“向日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并在我市职教中心及社区建立“检察官工作室”和“未成年人观护站(基地)”,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和关爱引导。推进检校共育,举办“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受教育人数达300余人。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我院12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30余场次,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和学校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对校车管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儿童疫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撑起“保护伞”。
过去的一年,我们攻坚克难抓改革,在落实司法改革任务中培育和提升规范用权的高度自觉。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牢牢把握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积极投入,认真执行。严格落实领导直接办案规定,院班子成员均直接参与司法办案。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证据不足的不起诉9件10人,防止案件“带病”公诉。实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快推进繁简分流、轻型快办、类案办理及分案轮案机制建设,减少人为因素对办案的影响,办案效率显著提升。组织“四类人员”出庭3次,开展听庭评议12次。严格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压实办案责任,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从落实检察官联系会议制度、办案内部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案件管理工作,通过精准化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共接待律师阅卷46人次,受理案件信息查询111人次。严把案件入口关和出口关,规范检察文书审批流程,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纠正办案部门不规范办案情形59件。坚持案件质量每月评查制度,将发现的问题记入办案人员司法档案,纳入检察官办案业绩考核。引进检务语音识别、远程提审及“智慧公诉”辅助办案系统,以“智慧检务”助推办案工作提档升级。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行公开听证、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制度,对涉及民生民利、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进行发布。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72条,法律文书184份,重要案件信息63条。升级使用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为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公共平台,通过检察服务大厅、12309网站、服务热线、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五种渠道,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务”新模式,大力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扩大“两微一端”平台的辐射面和影响力,走实、走稳、走新“网络群众路线”,及时传播检察好声音。
过去的一年,我们从严治检不停步,在打造新时代检察队伍中彰显能力自信和昂扬精神。
——紧紧抓住“党建促队建”这个根本。深学笃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以“三强九严”工程为抓手,扎实开展“机关党建推进年”、“四学四增”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不断强化政治思维和党员意识。坚持统筹融合,将党建与业务、改革、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政治学习贯穿于办案实践中,融入到干警行为规范中,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倍增效应。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3次,院党总支及支部集中学习讨论26次,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落实整改措施19项。建设完成我院规范化党员活动阵地和文化长廊,有力提升了党建科学化水平,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紧紧围绕“纪律作风”这个关键。始终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五项制度”等党纪党规,切实发挥好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争先进上的“领头雁”作用,着力强化敢担当的意识、能担当的责任、会担当的能力。坚持严管厚爱,全面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紧盯执法办案环节和“八小时以外”,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持责任到人、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培植良好作风的生成土壤,展现检察机关从严治检新气象。
——紧紧盯住“专业化建设”这个方向。优化办案组织设置,强化业务培训与检察实践的有机结合,健全教、学、研、练、励的教育培训机制,通过传帮带、定向培训、实战练兵等多种途径,切实增强培训的实践性和有效性。组织业务骨干分赴国家检察官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学习,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30余次。2名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优秀公诉人”称号。在第五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征文中,我院干警撰写的论文荣获二等奖并作交流发言。4篇论文在陕甘宁蒙检察业务论坛作发言及书面交流。
——紧紧贴近“文化铸魂”这个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全面提振干警“精气神”。开展“金牌检察官”选树及宣传活动,对外展风采,对内树典型。积极探索红色文化、黄河文化、城市文化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组织参观吴忠市国防教育中心、青铜峡市引黄古灌区及水利博物馆,增强干警爱国主义情怀和职业荣誉感。开展读书交流、知识讲座、健步走等活动,陶冶干警情操,提升身心素能。我院四名干警在检察官文联、女检察官协会举办的“精品美文”朗诵比赛中获得三等奖。自编自导自演的公益诉讼题材情景剧《河边风波》在宁夏检察机关文艺汇演中受到广泛好评并荣获三等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在吴忠市基层检察院考核中,我院连续两年位列第一名。我们深切认识到,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才能更好地彰显检察价值;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才能保证检察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必须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提升检察业务工作“硬实力”,才能有效惩治犯罪,承担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布局还不够完善,监督力度和成效亟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务公开的全面性、实效性还需提高,与社会各界即时、双向沟通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检察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基础,补短板,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凡是过去,皆为序章;唯有常新,才能长青。2019年已经鸣笛起航,奋进正当时。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反映民意、集中民力、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谋深研实,聚力而行,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不移讲政治,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执行力。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着力推动法治先行。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民生、损害民利的各类犯罪,坚决遏制毒品等犯罪蔓延势头。坚持不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破网打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大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二、固本拓新抓主业,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的公信力。树立新监督理念,认真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于法律监督各个环节。加强立案及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漏罪漏诉和侦查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负面产出,着力构建法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恪守公正立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规定,增强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意识,防止冤错案件发生。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锲而不舍促改革,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的驱动力。坚持不折不扣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做好改革过渡时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认真履行对监察委调查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职责,落实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工作对接机制,为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途径,搭建“指尖上”的民情终端,全力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和评议权。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案件,以改革驱动工作发展,以工作检验改革成效。
四、对标一流重自强,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的战斗力。提升政治自觉,坚持核心能力体系全面发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大力弘扬专注敬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传统业务,以及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特色品牌,加强精细化办案、前瞻性研究,巩固优势,擦亮名片,用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公平、环境等方面的高水平需求。
旧岁已展千重锦,新年更进百尺竿;伟大时代催奋进,逐浪潮头再护航。未来属于脚踏实地的实干者,属于毫不懈怠的创新者。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在市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对表各项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搏击向前,以更加出色的成绩为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五个专项监督
是指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草地林地资源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五个专项监督”活动。
公益诉讼
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被明确写入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主要为生态环境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领域。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对遏制侵害公益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将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改革部署,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其工作职责除了原有的对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外,还增加了对法院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活动的监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的监督,以及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新增监督职责。
羁押必要性审查
指人民检察院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查其是否有被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类人员
是指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当庭审中符合案件疑难复杂或有较大影响、被告人不认罪、证言或鉴定意见对案件定罪量刑存在重大影响、证人或被害人在诉讼阶段提供过相互矛盾的不同证言或陈述、对案件程序性事实存在争议、法庭认为有必要的等六种情形之一的,控辩双方可以申请“四类人员出庭作证”。此举是推动庭审实质化,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
听庭评议
是指检察机关邀请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地方党政机关人员、人民监督员等旁听庭审,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把握、庭审能力、文书质量、案件效果进行综合评议,广泛听取意见,以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网络群众路线
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的,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走网络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